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设立旨在鼓励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品学兼优的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,激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,奋发向上,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。根据我校学生管理规定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制定本次评定奖项的评选办法。
1.评选范围
(1)本科二年级(含二年级)以上学生;
(2)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的第二年;
注:转专业学生随原班级评选。
2.基本评奖条件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校规校纪;
(二)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刻苦,成绩优异,每门必修课及限选课无补考、重修;
(3)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体育锻炼达到国家标准;
(4)参加社会工作,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3.应当取消评选资格的情形
(1)本学年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(警告及以上处分);
(2)因各种原因休学、保留学籍或延长学习年限者;
(3)恶意不交学费及住宿费者。
4.评定等级、金额及比例
一等奖1000元/人,按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4%评定;
二等奖800元/人,按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6%评定;
三等奖400元/人,按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16%评定。
5.计算方法
各学院按综合测评基础分(智育成绩)评选出获奖学生,再按综合测评分确定获奖等级。
6.评选时间和程序
各院计算审核确定后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日,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两个表格:(1)2019-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;(2)2019-2020学年度全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表。两个表格的电子版、纸质版(需盖章签字)在11月6日之前报给学生管理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