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院师生员工:
为深化能力作风建设“抓基层、打基础、强落实、见实效”活动走深走实,不断改进工作作风,拓宽学院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沟通联系的渠道,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,及时发现和解决学院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,经研究决定,设立院领导接待日,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实施机构
院领导接待日组织工作由学院办公室负责,学院现任院级领导轮流值班接待。
二、接待日时间、地点安排
1.院领导接待日每周一次,时间为周五下午2:00—3:30,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学院重大活动时暂停。接待日的具体安排通过学院网站上公布。如原定院领导临时有事不能如期接待,则与下一位院领导相互调换。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接待日安排接待,作延期或取消处理,由学院办公室提前告知。日常可以随时通过电子邮件及投递意见箱的方式反映问题。电子信箱:nepuhgxy@nepu.edu.cn,意见箱设在化工馆一楼大厅和博闻学区学生公寓2A一楼大厅。
2.接待地点:学院小会议室(化工馆230室)。
三、接待范围
学院全体教职工及学生。
四、处理与反馈
1.院领导接待日实行首问负责制。每位接访院领导既要负责接待,也要负责来访事项的处理。对于不属于本人所分管的工作范围的问题,可通知相关人员协助处理,大事应与分管院领导沟通、协调后再做处理。重大问题需上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再做处理。
2.院领导接待日实行限时办结制。对接待日反映的问题,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;对当场解决不了的问题,要落实答复和处理问题的责任或牵头部门,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交办的事项办结;由于受到学院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,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。
3.院领导接待日实行接待工作督查制。学院办公室要根据“化学化工学院院领导接待日记录表”做好催办、督办工作,并负责定期通报接待日事项处理的进展情况。
五、接待日具体要求
1.认真负责。参与接待日的领导要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建议,积极主动与其进行交谈和沟通。
2.按章办事。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,严格依据政策法规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接待日中的有关问题。
3.实事求是。被接待者在反映问题时要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,简洁明了,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。
4.保密要求。自觉保守被接待者的秘密或隐私,不得扩散来访者反映的秘密或隐私内容。
5.文档管理。每次接待来访过程中,需填写“化学化工学院院领导信访接待登记表”,接待结束后交学院办公室统一保管,年终统一归档。
附件:2024年度上半年接待日安排表
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
2024年5月6日
2024年度上半年接待日安排表
序号 |
时间 |
地点 |
院领导 |
备注 |
1 |
第十周周五(5月10日) 14:00--15:30 |
小会议室 (化工馆230室) |
司国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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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第十一周周五(5月17日) 14:00--15:30 |
小会议室 (化工馆230室) |
陈彦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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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第十二周周五(5月24日) 14:00--15:30 |
小会议室 (化工馆230室) |
霍新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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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第十三周周五(5月31日) 14:00--15:30 |
小会议室 (化工馆230室) |
王 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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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第十四周周五(6月7日) 14:00--15:30 |
小会议室 (化工馆230室) |
聂春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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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第十五周周五(6月14日) 14:00--15:30 |
小会议室 (化工馆230室) |
司国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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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第十六周周五(6月21日) 14:00--15:30 |
小会议室 (化工馆230室) |
陈彦广 |
|
8 |
第十七周周五(6月28日) 14:00--15:30 |
小会议室 (化工馆230室) |
霍新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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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第十八周周五(7月5日) 14:00--15:30 |
小会议室 (化工馆230室) |
王 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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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第十九周周五(7月12日) 14:00--15:30 |
小会议室 (化工馆230室) |
聂春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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