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北石油大学二级心理辅导站规章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20-11-06 点击数:

一、心理辅导站实行双重管理,在本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接受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和考核,将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评指标。

二、心理辅导站工作应以心理学等理论为指导,尊重科学,实事求是,摒弃个人好恶,禁止宣扬和采用迷信、虚幻、神灵等一切非科学的理论和方法。

三、心理辅导站成员应遵守心理辅导站的工作宗旨,明确心理辅导站的工作范围,热爱心理辅导站的工作。

四、心理辅导站成员应定期参加学习心理培训,提高素养。

五、心理辅导站成员必须严格遵循保密原则,不得泄漏学生的档案。

六、心理辅导站成员应建立和整理学生心理档案,定期对重点关注的同学进行归档整理,及时更新特殊问题学生的档案

七、心理辅导站成员应保持工作热情、接待学生态度认真有耐心。

八、心理辅导站成员应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,不断改进工作办法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

九、心理辅导站成员应与心理站指导老师建立良好的关系,尊重指导老师,成员间要团结互助,不做任何有损心理站的声誉的事情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东北石油大学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
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

2019年3月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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